广西南宁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靖西市广跃食品商行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食品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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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当事人:靖西市广跃食品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L*LYI*T经营场所:靖西市新靖镇凤凰路****号经营者:廖**,女,壮族,广西靖西市同德乡东球村****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有冰墩墩可乐糖和墩墩板(混合口味果味果冻)外包装均印有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形象造型图案及文字标注“冰墩墩”、“墩墩板”字样,均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包装标注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于****年*月**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年**月**日注册登记成立了靖西市广跃食品商行,在靖西市新靖镇凤凰路****号从事预包装食品、瓶装酒、日用百货、文具用品批发兼零售活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的冰墩墩可乐糖和墩墩板(混合口味果味果冻)外包装均印有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形象造型图案及文字标注“冰墩墩”、“墩墩板”字样,均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另查明,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南宁市图标食品经营部购进冰墩墩(可乐糖)*件(每件**盒,每盒**袋),购进价格是***元/件,*.*元/盒,购进后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销售价格是**元/盒,已销售**盒,违法经营额***元。于****年*月*日在南宁市荣佳食品经营部购进墩墩板(混合口味果味果冻)*件(每件**盒,每盒**小包),购进价格是***.*元/件,*.*元/盒,购进后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销售价格是**元/盒,已销售**盒,违法经营额***元。故,本案违法经营额共计***元。上述事实,主要有《现场笔录》、《证据提取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扣押的物品等证据材料证明,相关材料经当事人签名认可。本局于****年*月**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靖市监罚告〔****〕**号),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方式及期限,当事人当日提出放弃陈述、申辩权,对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无异议,要求本局提前做出行政处罚。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规定的情形,其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万元的,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案情,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违法事实,且货值金额少。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七)行政处罚裁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及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综合考虑个案情况,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原则,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本着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建议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综上,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食品,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冰墩墩可乐糖和墩墩板(混合口味果味果冻)共**盒;*.罚款壹仟伍佰元整(¥****元),上缴国库。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财务股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靖西支行,账户名称:靖西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