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安新型城镇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_市发展改革委_安庆市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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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  你司《关于申请同安新型城镇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同建投〔****〕*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坚持人才优先战略,搭建人才聚集交流服务平台,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兼顾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同意同安新型城镇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位于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天仙河路与巨石山路交叉口西南侧T-A-**地块)。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改造*栋已建建筑,新建*栋钢框架结构建筑,作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才公寓以及商务服务中心,以及门房、配电房、停车场、绿化、室外道路排水、供电、燃气、给水、弱电等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改建*****.**平方米,新建****.**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  六、注意事项:  (一)请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