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费县祊河北岸快速通道工程标线施划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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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祊河北岸快速通道工程标线施划项目[if !supportLists]*.[endif]将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中(*)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施工许可肆级及以上资质”部分删掉;
[if !supportLists]*.[endif]将招标文件中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部分更正为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①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②为便于审查以上*-*条所要求内容的复印件须按目录编排在投标文件中,不必单独成册。③必须保证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招标人:临******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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