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白鸠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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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桂国土资规〔****〕*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要求的通知》(桂自然资办〔****〕***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白鸠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年*月**日下班前传真或送达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益管理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邮编******,联系人:何雨怡,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白鸠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公示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