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新邵县自然资源局皮卡车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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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自然资源局皮卡车购置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新邵县自然资源局(甲方)供应商(全称):邵阳市******(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自然资源局皮卡车购置项目(*)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项目内容:自然资源局皮卡车购置。(*)项目负责人:岳能志。*.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柒仟元整(*)具体标的见附件。(*)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新邵县。方式:按采购人要求。*.付款*、合同签订后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履约担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 份,采购人执二 份,供应商执二 份,监管单位执一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 户 银 行:帐 号:监管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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