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一期建设项目保留建筑供水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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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一期建设项目保留建筑供水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树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天******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鲁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洪伟,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 异议受理联系人:郭工、段旭江、李方园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 ? ?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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