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贵州玉屏低温供热堆商业示范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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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开始视频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朱家场镇木弄村、甘龙村,麻音塘街道三寨村,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预估面积**公顷(折合约***余亩,具体以项目征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结果为准)。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途为贵州玉屏低温供热堆商业示范项目建设相关用地。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相关工作安排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四、其他事项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