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蒲门村堆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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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蒲门村堆场道路硬化工程已由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蒲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蒲门村,招标控制价:******.**元;招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招标内容:道路硬化、排水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幢**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其******联系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t*)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的请在开标前将原件交至中心办事窗口。*.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蒲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吴先生电 话:*********** 电话:***********附件:*.发投标人资料.zip *.NtkoUpload手动安装程序.rar *.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常见问题汇总.doc *.经开区企业注册流程简要操作说明.doc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蒲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