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干货农副产品类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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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干货农副产品类定点配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QZB******* 二、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采购金额约**万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位置。 *.配送范围:(*)浙江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自营食堂、兰溪校区后勤服务中心自营食堂。(*)******金华市区内的中心医院、浙师大附中、婺州外国语学校等项目(******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合作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序号内容基本要求最低下浮率*干货农副产品类定点配送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按基准价下浮率≥**%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所供餐饮物资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能提供相关检疫报告单,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公告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标书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在浙师大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同类餐饮物资配送中存在定点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提前中止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报名。 *.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n)和浙师后勤网(http://***.******.***.cn)。 十二、业务咨询: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放与质疑、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需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金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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