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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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招标序号:景招A[****]***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中标候选人:浙江******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宋文良注册编号:***********
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额)×**%=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计算工程设计费时,专业调整系数按*.*计取、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按*.*计取、弱电智能化按*.*计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计取。
中标候选人业绩:业绩证明对象(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名称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浙江******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新大厅装修设计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企业业绩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设计费:**万元浙江******遂昌县后江(民族)小学迁建工程实验楼报告厅、会议室及专用教学用房二层主席台二次装修设计遂昌县后江民族小学企业业绩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总投资额:**万元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备案部门(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