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2022年第四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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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地块位于西乡塘区金陵镇金城路东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号,宗地号为************GB*****,出让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科研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用地**年、科研用地**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且≤*.*,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务建筑面积占比为**%,其余为科研;建筑密度≥**%且≤**%;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金陵规)*********]的规定执行。
GC****-***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竞得人须自持该宗地***%计容建筑面积物业,自持时间不低于二十年(持有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自持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的,竞得人须取得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意见;如整体抵押的(抵押权人须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竞得人应将本项目自持要求履约协议相关内容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并获得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竞得人须按照《履约监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时,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号或*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年*月*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号或*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时至**时和**时至**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上午**时。
六、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谢源、叶青松
联系电话:****-*******、*******、*******(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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