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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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补充公告致潜在投标人: 现对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补充内容增加第***.******.***项补充内容,具体内容如下:条款号编列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除合同约定可调合同价外,投标人的建安工程(含设备购置)经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不得超过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购置)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超过需重新进行优化设计,因施工图预算超过限额设计建安工程(含设备购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优化设计的费用支出和工期延期责任,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及延顺工期。当最终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竣工结算总价高于建安工程(含设备购置费)结算最高限价时(建安工程(含设备购置费)结算最高限价=概算工程费+预备费之和),是因为招标人要求变更了本项目的功能需求或设计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约定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价款增减,所产生的合同价款的调增而引起最终竣工结算总价超过限额总价时,其超过金额的差额部分列入结算,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竣工结算超过建安工程结算(含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将不再承担支付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竣工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概算工程费+预备费之和,超过部分视同投标人让利。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 标 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菜园路**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铜铃社区**号地*栋*单元**楼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监督机构: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附件: 补充公告(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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