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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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静探孔、钻探孔、水样等。完成工程勘察全部内容,其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连云港市相关行业的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满足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的书面勘察报告。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勘察规范,满足设计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年**月-****年*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投标时查询报告复印件单独提供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其他 (*)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njytlyggs@***.com邮箱,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楼)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