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单王乡(镇)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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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单王乡(镇)中心学校****—****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单王乡(镇)中心学校****—****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石店镇五塔街道
成交金额:荤、豆制品、禽蛋、水产品、调味品下浮百分点:**%
蔬菜、水果下浮百分点:**%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肉类、蔬菜等(详见附件)品牌:临沂新******、******等(详见附件)规格型号: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蔬菜类(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等(详见附件)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单价:肉类: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蔬菜: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各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各中心学校委托的第******出具的同期价格报告)*(*-**%)等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庆、葛武丽、向楠、吕品、陈方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中心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中心学校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号红叶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二轮报价单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响应情况表
*、采购需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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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