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石横司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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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交易编号:FC-ZC-********-***.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石横司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
*.控制价:***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石横司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石横司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
*.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响应;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按照采购人要求;
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达到行业标准。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孙科长
电 话:***********
地 址:肥城市龙山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韩煜华
电话:****-*******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附件: 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