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珠自然资富工202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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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珠自然资富工****-**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富工****-**号 地块位置 富山工业园雷蛛大道西侧、规划欣港路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受让单位 珠****** 土地使用条件: *.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上述地块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当天,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珠自然资富工****-XX号地块项目监管协议》(下称《项目监管协议》),如受让人未履行上述约定的,将解除《合同》,宗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如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情况的,次受让人同时承接《项目监管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外地企业竞得的,须竞得地块后**日内在珠海市富山工业园范围内注册成立独资独立法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注册成立独资独立法人企业,将土地权属******,******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竞得人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环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富山工业园区产业政策、能耗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必须满足防治要求。 *.竞得人须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号)等相关规定,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自然资源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动工期限: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竞得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上述地块土地价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竞得人使用上述用地应当符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珠府办函〔****〕** 号)相关要求。 **.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备注: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富山分局 单位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号产业服务中心*A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子邮件: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