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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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施工合同甲方:怀化市洪江区乡村振兴局 (以下称甲方)乙方:****** (以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名称: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工程工 程 地点:优胜村、岩门村二、工程施工内容:自来水管铺设、管槽开挖等(详见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三、承包形式及合同形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总承包的形式。四、结算方式:工程预算需按《洪管办发【****】*号文》下浮*%,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工程所有工程量(详见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后,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以审计审核结果为最终结算金额,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下浮*%,工程总价不超过玖拾叁万捌仟元整(¥:******.**元),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付款方式:*、本合同自签订开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先预付乙方中标金额的**%作为工程预付款。*、乙方施工完毕由甲方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本工程决算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凭结论最终可支付到**%,预留*%质保金一年后付清。*、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建安工程发票。*、本工程在施工工程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优先安排项目所在地贫困户参与项目务工,落实扶贫项目带贫减贫机制并提供贫困户领取劳务费的名册,作为报账依据给甲方。六、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两个月( **天)内完工。七、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把质量关,并自觉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及管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使用合格材料,如有不合格材料,甲方可要求停止使用并清理出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为壹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期内,乙方在施工中安排安全员进行现场指挥作业,并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在施工期间内发生安全事故,则概由乙方自负。施工材料的堆放应井然有序,不得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环境卫生,保证通道畅通,安排专人清扫场地通道,安排专人守候工地,杜绝无关人员出入施工现场。甲方应做好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工作,并出示施工通告。九、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