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雨山区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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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YHZC*******
二、项目名称:雨山区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阳湖社区湖滨国际*栋****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雨山区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食堂托管运行期间,采购方免费提供餐厅;后场加工、办公、工作人员更衣休息场所;食堂设备设施;餐用具及水电由采购方负责,采购方按照服务要求对食堂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评。成交单位负责支付食堂煤气费、低值易耗品、清洁保洁用品的费用,另外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更换费用等。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莹、陈玲、夏新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雨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南路**号
联系方式:夏新新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层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庆萍 朱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