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八公山区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八公山区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HJF****BGS*****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蔡家岗街道蔡新路西侧新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栋***(煤机宾馆向北***米) 中标(成交)金额:******.**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元整)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评审专家名单:刘明(组长),李学梅,庞瑾(业主) 收费标准: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收费标准计取。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特此公告。淮南市八公山区幼儿园 安徽****** ****年*月**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