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芦溪镇县道南芦线(X576)蕉路至东槐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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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平和县芦溪镇县道南芦线(X***)蕉路至东槐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工程名称:平和县芦溪镇县道南芦线(X***)蕉路至东槐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耀建设(福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经理:王钦冰 ,注册编号:闽**************** 项目总工:陈圣恩,职称与专业:工程师、道路与桥梁 ,证书编号:闽Z***-***** 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否;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安全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总工期**日历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福******因你单位的投标函附录未盖电子章,违反招标文件第***.******.***条规定,商务初审不通过;福******因你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函未盖担保单位的电子章,违反招标文件中第***.******.***条规定,商务初审不通过;******因你单位未提供工程量清单,违反招标文件第***.******.***(*)规定,报价初审不通过;******因你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第***.******.***条规定提供完整截图,资格审查不通过;福******因你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违反招标文件中第***.******.***(*)条规定,商务审查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小春、洪连木、朱少敏、林惠华、苏跃勇;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及电话:平和县交通运输局****-*******;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年*月**日 Epoin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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