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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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同步课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LDZ*******
二. 项目名称:“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备注*“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二章清单详见第二章参数部分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元整(¥*******.**)六. 投标人的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浙江政府采购网(***.******.***.cn)”公布为准;
*.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年 * 月 ** 日—****年 *月*日,上午:**:**-**:**;下午:**:**-**:**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莲都)(http://***.******.***/ldweb/)、浙江政府采购网(***.******.***.cn)
*.标书售价(元): *元(售后不退)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号*楼)
十一.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号*楼)
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请查看第三章前附表)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项目负责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号*楼)
*.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联 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莲都区财政局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