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气象综合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南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萧县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监测范围、监测精度、服务形式、监测编制。服务要求:萧县辖内的各个行政区,静止卫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米、极轨卫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米,提供监测平台和必要的监控终端;监测报告用图文形式呈现,包括统计数据和专题图,以 doc文档格式提交;火险遥感监测结果当日 ** 时之前通过微信传送,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月报并通过微信传送;火险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HJ****-****)。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年**月**日前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标准提供服务。五、评审专家名单:戚卫锋(组长)、梁伟、高艳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瑞祥商用楼*楼,联系人:郑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为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 ,电话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四川******
地 址:萧县龙城镇瑞祥安居商用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