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华新路、文明西路、容光路安装中央分隔护栏工程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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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 月** 日 至****年**月**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下浮系数投标报价(元)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广********.**%******.**第三候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过程及结果:无。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无。
*.废标情况: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中**号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号龙威大厦**楼 CD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日 期:****年*月**日
注:
*.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代理申请查询。
*.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