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鞍山市景子街1号商铺转让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鞍山市景子街*号商铺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鞍山市景子街*号商铺转让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鞍山市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时前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本项目谨慎选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的限购令等相关政策法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或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产权更名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配合。产权更名过程土地增值税及**%的印花税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税费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受让方接收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该处房产转******名义签订合同和收款。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不收取承兑汇票。 *、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账户。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