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寿宁县行政服务大楼配套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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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行政服务大楼配套工程(监理)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寿宁县行政服务大楼配套工程(监理)澄清修改(*)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寿宁县行政服务大楼配套工程(监理)招标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做出答疑如下: *、本项目*.*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应增加累计赔偿限额及赔偿计算公式,请代理补充。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在责任期内因监理人失职或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损失或造成工程变更而引起造价增加的除了不予支付这部分的监理费用,还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款投标有效期原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后**日历天。”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后**日历天。” 本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澄清修改为准。招 标 人:寿宁县******招标代理:福建****** ??? ****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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