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张家湾镇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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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张家湾镇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 项目名称:张家湾镇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张家湾镇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以及通州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招标;(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方式:(*)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未按以上方式和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三)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四)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彭宽喜,********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奇******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号院百合湾**号楼***室 联系方式:彭凤玲,***-********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凤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