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环保局关于长泰区第四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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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在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专家库三位专家的监督见证下,成功举行了“******涉嫌违反规定向水体排放油类”一案的磋商会,达到了磋商预期并签订了磋商协议。  ****年*月**日,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制管车间西侧的切削液循环池溢出的切削液用自来水冲洗到池边的雨水沟,并通过雨水沟排入外环境,最终流向古农高排渠,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年*月**日,******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评估和索赔工作。  磋商会上,长泰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详细呈现了企业案件违法事实、案件调查结论、专家鉴定评估情况和法律依据;赔偿义务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就责任承担方式、期限和修复要求等具体问题进行充分磋商,最后达成了以“补植复绿”的方式进行异地修复替代,弥补整体环境的功能损益,并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自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以来,长泰区已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起,办结*起,累计赔偿支付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相关费用三万余元,办结案件的环境已完成修复和生态环境恢复效果评估,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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