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废旧物资回收仓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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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回收仓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项目审批文号泉泉港环评[****]表**号审批时间****年*月**日环保部门批复内容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表所做评价,要求如下:一、项目位于泉港区南埔镇天湖村通港路****-*号,建设规模为年回收仓储废纸*.*万t、废塑料*万t、废玻璃*.*万t、废五金*万t、废电机*万t、废电子电器产品*万t、废纺织品*.*万t、废橡胶*.*万t、废木材*万t、企业报废品*万t、废铁氧体铁芯(粉)*万t、一般工业固废(不可回收)**万t,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项目回收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可回收)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储存,仅进行过磅称重。*.项目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区域、原材料堆场应采用封闭式厂房,不得露天堆放。项目破碎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项目应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加强对噪声源的噪声控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生产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六、我局委托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 FPCS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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