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平乐县金字阁维修工程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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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平乐县金字阁维修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备案编号:DZCZ*Y*******)招标控制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造价文件等规定:
******审核,审定本工程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为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规费为*****.**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 ****.**元),增值税为*****.**元,税金:****.**元。
根据市住建〔****〕** 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 ****.** 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规费为*****.**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 ****.**元),增值税为*****.**元,税金:****.**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税金)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主要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主要项目清单.XLS。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广西桂林平******(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正******(盖单位公章)****年*月*日FPCS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