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2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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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吴兴五林***kV输变电工程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林***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新建主变规模*×**MVA,主变户外布置,***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kV出线*回,**kV出线**回,*×(*.*+*.*)Mvar电容器组。(*)升山~雁沙π入五林变***kV线路工程新建升山~雁沙π入五林变***kV线路,全线采用双回电缆敷设,线路长度约*.**km(路径长度约*.**km),电缆采用YJLW** **/*** *×***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项目主要包括河湖整治工程、景观提升工程、旅游设施配套工程及河湖长效保洁水质提升工程。⑴河湖整治工程:河道整治**条长**.**千米、湖漾整治*处(罗田漾、塘中漾、长漾、叶家漾)、新建*座九里长塘水闸(**米钢坝)、涵闸*处及小型闸站*处等。⑵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绿化**条河道岸坡、湖漾生态景观修复*处(罗田漾、长漾、叶家漾)、潞村水环境治理工程、潞村外环南路环境工程(含桑圃园)、开元寺景观及周边配套工程、移沿山*A级游船码头及周边配套工程、潞村红会馆景观配套工程(桑叶花海)、移沿山*A景区景观桥梁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等。⑶旅游设施配套工程:水上观光线路*条****m(包括配套码头及游船)、景区广告位***个、景区防护工程等。⑷河湖长效保洁及水质提升工程:南片区域水面长效管理,水面、河岸保洁清理,鱼苗增殖放流等。/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覆盖,避免沿途漏撒,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了施工扬尘二次污染;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开挖土方要合理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废水: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等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区域设沉淀池,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定期清运,不排入周围环境。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租用的民房或厂房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夜间如确实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固废:施工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废弃的沙石、混凝土等应按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回填或堆放,废包装物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二、营运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本项目线路全部采用地下电缆建设,最大限度的屏蔽线路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确保变电站四周及电磁敏感目标、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相应限值要求噪声: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吴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