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裕安区】【招标公告变更】安歌科技数智仓储物流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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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安歌科技数智仓储物流系统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编号E***************统一交易标识码A**-****************XQ-********-******-*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项目所在地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信息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安歌科技数智仓储物流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联合体协议补充:
联合体协议书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非联合体投标的不许填写。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 合法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成员单位电子签章。)
与就“”(项目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牵头方,联合体以牵头方的名义参加投标。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牵头方负责等工作;参加方负责等工作。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牵头方负责内容的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份额百分之。
六、参加方负责内容的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份额百分之。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牵 头 方 :( 公 章 ) 参 加 方 :(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地 址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电 话 : 电 话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付款方式的澄清:
因招标文件没有正常显示,付款周期由“***.******.***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度发生工程量的**%付款,竣工验收付至 **%,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余下*%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方式: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 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澄清为“***.******.***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度发生工程量的**%付款,竣工验收付至 **%,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余下*%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方式: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 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
*、招标公告中的“二、项目名称:华春建设****** ”变更为“二、项目名称:安歌科技数智仓储物流系统生产基地项目”。
二、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此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其他信息。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华春建设******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代理机构在线提交提交人:华春建设******办理状态:提交提交节点:****-**-**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实施主体在线确认办理状态:请审核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监管平台审核办理状态:不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办理状态:请审核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实施主体在线确认办理状态:请审核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监管平台审核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交易中心在线发布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 补充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