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宁夏苦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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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苦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宁夏苦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公示 ******宁夏分公司受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宁夏苦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苦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二、建设地点:苦水河同心县段 三、中标内容:防洪工程、滩地修复工程(上马峰调蓄水池北侧沟道、南关村*#护岸、下马关*#~下马关*#+*护岸+高边坡、陆沟渠*# 护岸、南关村滩地修复、下马关滩地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中标人:****** 中标价:小写:*******.**元 大写:肆佰玖拾万零玖仟肆佰伍拾伍元壹角伍分 工期:***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 杨甜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宁****************)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或******宁夏分公司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五、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同心县团结街 联系人:李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首创金融商务中心*层西 联系人:韩丹 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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