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网挂2022WT043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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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挂****WT***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地块位置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固定投资强度(元/ m*)产业类型起始价(万元)报价增幅(万元)****WT*** 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用地(M*一类工业用地)***.*≤R≤*.***%≤M≤**%≥ *****自动化产品、传感器、机器人末端*******(一)*.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按现状出让。*.成交后**日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照国土资发﹝****﹞**号文件要求设定;*.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 * 月 ** 日前开工,在 **** 年 * 月 ** 日前竣工。(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申请设定东莞市横沥镇****年第***号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五)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地块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将企业总部迁移到东莞市横沥镇(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监管)。(七)若竞买申请人登记注册地不在东莞市横沥镇的,须在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日内在东莞市横沥镇注册成立具有******开发建设该地块,******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监管),并在东莞市横沥镇纳税。(八)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条款(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监管)。(九)地块项目应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现行相关政策要求(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二、竞买资格和要求: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竞买人所运营项目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年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增补及调转)。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协助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日,分*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WT***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七、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号控股大厦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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