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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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保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A***********)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根据评审小组推荐意见,经招标人确认,现将评标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项目名称服务需求数量服务期含税单价含税小计服务配置日常押运服务*辆运钞车,保山和腾冲各一辆*年******元/车/年******元/年*人/车,共 **人长途押运服务腾冲至保山,全年预计**趟,据实结算****元/趟******元/年共* 人含税服务总价首年合计******元,*年合同期内合计*******元其他承诺无注:得分排名前*名的,并排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依次类推。 若对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中标人和******云南省分行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云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家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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