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拟对温州瑞帆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钢化玻璃6万平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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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年产中空玻璃*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万平方米迁建项目平阳县万全镇万全轻工基地家具园万达路*********租赁建筑面积为****m*,建成后具有年产中空玻璃*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年*月**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年产中空玻璃*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万平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纳管。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固废:厂内各固废分类收集,铝条边角料、EVA胶片边角料、污泥、废旧原料包装物、玻璃边角料和玻璃沉渣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硅酮胶和废胶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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