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2年8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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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益众水泥填充料生产项目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坂溪村******龙******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坂溪村,拟租赁谢坚强已建厂房建设一条水泥填充料生产线,主要设置破碎筛分区、混合区、原料贮存区和成品贮存区。项目以一般固废为原料,经破碎、筛分、混合、研磨、造粒成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生产水泥填充料**万吨。(一)严禁以危险废物为原料。(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泥渗滤液经收集槽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原料和产品均应堆放在封闭厂房内;破碎、筛分、混合和研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切实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少量废机油可作为设备润滑使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六)其他要求。原料贮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设计、建造,不相容物料应分区进行贮存;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炉渣、粉煤灰、矿渣、磷石膏渣、污泥和煤矸石利用的台账记录。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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