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8月8日-8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月**日我厅对*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文号项目名称时间* 湘环评辐表[****]**关于岳阳市中心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湘环评辐表[****]**号关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新增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湘环评辐表[****]**号关于湖南洞庭***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湘环评辐表[****]**号关于洞庭~澧州***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if gte mso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DocumentNotSpecified*.* 磅Normal*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