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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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xxx/****-*****内容分类:公告公示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发布日期:****-**-**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责任处室: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articlecontent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蛇山路,南至蛇山、三江路、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花园小学,西至东旱门路,北至南滨江路(具体以该项目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特此公告。余姚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