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南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委决定追加你为申请人刘绪春诉被申请人******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日内,仲裁庭将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庭(藤县社保大楼三楼)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承办人:黎炎地址:藤县藤州大道社保大楼三楼仲裁院联系电话:****-*******???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