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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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股权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宁夏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NX*******项目名称
宁夏********%股权转让项目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宁夏国有******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交易所备查资料。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需支付交易保证金***万元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需在*个月内支付项目认缴注册资本金****万元及相关费用。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成交后,如最终受让方拒绝签署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相关内容或未按约定实缴资本金****万元及相关费用等违约行为,《产权交易合同》自然解除。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最终受让方履行上述所有付款义务后,******章程并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最******的股东之一,履行股东的义务、享受股东的权利。 *、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基础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此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