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津亚电子有限公司11.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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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TJ*******-*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天津津智******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重要信息披露
*提示提醒等内容:见《重大事项披露》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其他披露内容: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交******(以下统称“转让方”)对持******(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股权取得标的企业**.**%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或“本项目”)
*、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房屋、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须按《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向转让方提供相应资料,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由转让方出具的《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王先生,转让方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向******(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应当在办理受让登记时提供《尽职调查确认函》等其他相关受让登记资料。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项目挂牌期满,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需按照天津产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则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内。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额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天津产权的相应补偿:
(*)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终止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规定、要求参与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的;
(*)最终受让方未按本《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的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及费用的;
(*)最终受让方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过程中,如协议成交则全部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