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德宏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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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现就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有海南三亚、新疆、西藏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德宏人员,一律实行*天集中隔离(第*、*、*天各开展*次核酸检测)+*天居家健康监测(第*、*天各开展*次核酸检测)。已在州外完成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天居家健康监测(第*、*天各开展*次核酸检测);对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德宏人员,实行*天居家健康监测(第*、*天各开展*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在入住酒店实行健康监测不外出。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限自入(返)德宏当日算起。 二、其他省外入(返)德宏人员抵达德宏后一律执行*天*次核酸检测(间隔**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开展“落地检”的入(返)德宏人员(含**小时内在省内州外已完成落地检),间隔**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天内无省外旅居史入(返)德宏人员持**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行,对不能提供**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实施“落地检”。 四、州内人员流动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入(返)德宏人员须提前以电话等方式向入住客栈酒店、单位或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德宏后密切关注入州前*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若发现自己或家人近*天曾到过高、中风险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对进入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游购物店、珠宝交易场所等涉旅场所的游客,严格查验**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游客,涉旅场所应主动引导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方可进入。 七、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电影院、KTV、棋牌室、网吧等各类公共场的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区),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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