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标题:宛环社审〔2022〕24号 南阳市联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周转危险废物暂存量5000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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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宛环社审〔****〕**号关于南******年周转危险废物暂存量****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L*HYC**)报送的由******编制的《南******年周转危险废物暂存量****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批复如下:******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行不得降低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和功能,确保各类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监测系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水。厂区排水系统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社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废气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由*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处理后需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相关要求;酸雾废气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由*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废气处理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要求,并做好“三防”等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并依法依规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四)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五)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和项目总量核定意见中提出的控制要求。(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