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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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套不锈钢容器生产新建项目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徐镇城东工业园玉盘路**************拟租赁******位于宁波市象山县大徐镇城东工业园玉盘路**号的部分厂房和办公楼三楼(总建筑面积****m*),实施年产****套不锈钢容器项目。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手工抛光粉尘、自动抛光粉尘和酸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手工抛光粉尘大部分可自然沉降于容器内和抛光区地面,其余经自然扩散和绿化吸收,企业及时对车间地面进行清扫并做好厂区内绿化;自动抛光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DA***)排放;酸雾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根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DA***)排放。*.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试压废水、碱喷淋废水、职工生活用水和初期雨水。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碱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碱液;初期雨水的pH值和SS进行测定,如符合纳管标准则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如不符合纳管标准,需先调节pH并沉淀后再纳管;清洗废水通过厂区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主要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安装时做好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空压机、风机风管采用软连接;空压机设置单独的房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理措施为:一般工业固废(金属废料、废抛光材料、抛光粉尘、一般包装废物、废布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酸洗液包装桶、污泥、碱喷淋废液、酸洗废液)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