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犀浦镇国宁东路499号9栋1层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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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浦镇国宁东路***号*栋*层**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犀浦镇国宁东路***号*栋*层**号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国宁东路***号“蜀鑫西棠”部分商业房产,每套商业单独转让。本次转让的商业房产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商业房产的信息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二、本次转让资产产权证为大证,未分户。本次转让完成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分户手续及权属变更手续。若本次转让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过户的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本次转让房产部分存在出租状态,部分承租方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详见《租赁明细表》及《资产转让明细表》。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受让成功后,按《资产租赁明细表》中载明的租金标准向原承租人收取租金,同时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资产接收工作,转让方予以协助。租金收益归属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后的下一月的第*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本次资产转让交易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约定承担: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交付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具体地理位置、权证办理、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 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在交房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七、交易服务费的承担:本次交易涉及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各自承担。
八、房产交接事项:《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接手续事项,并签订资产移交清单。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资产交接之日起,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管理,同时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所有的管理义务和责任。
九、产权办理时间:在成交之日起,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日内完成产权办理。
十、本次交易价款全款付清后,转受双方还需按照成都市房产过户要求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程序。
十一、标的查看联系人: 余智平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