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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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二、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现变更为: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磋商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改变,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西路*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凯利国际中心B栋**号楼****号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