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关于湖南和林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气泡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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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名称关于湖******年产***吨气泡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复文件文号长环评(长县)[****]**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年*月**日批复文件全文见附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号邮?编:******?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