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关于池州市鼎弘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主材、辅材、耗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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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半导体主材、辅材、耗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半导体主材、辅材、耗材项目(一期)建设地点: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龙腾大道以南、凤鸣大道以东建设单位: 池州******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时间:****年**月**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龙腾大道以南、凤鸣大道以东地块,一期购地**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购置搅拌机、灌装机、密炼机、开炼机、压延机、出片机、成型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台套。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年*月**日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清膜、润膜胶条生产线的拆包、称量、配料工序均在密闭的投料间内进行,辅以负压收集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密炼机整体密闭,仅保留投料口和卸料口,卸料口产生的废气通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开炼废气一并通入一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锡膏清洗剂、晶圆研磨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搅拌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管道连接,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钨钢劈刀生产线的抛光擦拭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在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与通过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的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通入两级活性炭处理,由*根**m高排气筒(DA***)排放;实验室检测和研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通风橱收集,通入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钨钢劈刀精加工、打标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项目清模、润膜胶条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表*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限值;其余产品生产线中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表*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表A.*排放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冷却循环水、超声清洗废水、钨钢劈刀磨床水磨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水、搅拌槽和灌装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以及经沉淀后的磨床水磨废水上层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搅拌槽、灌装设备定期清洗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规模为*m*/d,工艺为:沉淀+A*/O+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新建,容积不小于***m*)暂存后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研发产生的有机废液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外排废水应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搅拌槽、灌装设备定期清洗废水中的LAS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电子专用材料其他产品限值。原则上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并通过一个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清模、润膜胶条切条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钨钢劈刀外圆加工边角料以及检测的不合格品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回用于生产,水磨箱沉淀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有机废液、含油抹布、废擦拭布(含酒精)、絮凝沉淀污泥、二沉池污泥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新建,**m*)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新建,**m*)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环境保护部公告****年第**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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