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设南路83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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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设南路**号商铺的拍卖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设南路**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层,所在层*-*层,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本标的无产权登记信息,无建设审批手续,是滨海新区建设路菜市场商铺。已知瑕疵说明:已查封;有租赁,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欠费不详。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提示:*.我院法拍房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未与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合作,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在淘宝网购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或代为购买;*.法拍房除拍卖成交款外,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手续费等费用;*.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竞买人应提前向税务机关了解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金额,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或管理部门收取为准。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本院已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开展咨询工作,咨询电话:***********(******)。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热、物业等欠费不属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本次拍卖不予处理。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六、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号:(****)津****民初*****号民事调解书。七、尾款支付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如遇支付限额请联系阿里拍卖客服解决)https://***.******.***/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c*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举报监督电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拍卖组)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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