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崇仁县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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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项目名称崇仁县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老中医院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崇仁县老中医院原址上进行建设住院楼(利用老中医院的综合大楼进行改造),建筑面积为****.**m*,增设留观室、发热门诊、治疗室、处置室、医疗废物暂存间、外科、内科、妇科、预防接种、中医室、抢救室、康复理疗室、病房等,同时建设配套环保设施,新建住院楼总床位数***张,其中医疗床位**张,养老康复床位**张。根据****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须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相关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要求。*、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预处理标准和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排入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一级强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预处理标准和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排入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来源为水泵、风机和空调等的机械噪声。应选购低噪声的先进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优化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病房边界布置,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格栅渣和检验废液。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污泥、格栅渣和检验废液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规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须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标准要求。崇仁县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一期)(*).zip